Page 62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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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。陳那不許,同異有法,非能立故,但取彼義,故相非體。  為多言;非言多故,名為多言。古師解云:相者,體也。初相同此,餘二各以有法為  相義多,能詮言一,於三相中,致一因言。故一因所依,貫三別處,故多相之言,名  離故,闕一相也。  各有一體,因相貫三,更無別體,由此故說相者向義。故《理門》云不共不定,一向  生、智了,照解宗故。故正因體,言生、智了,兼亦義生,能建宗故。宗、同異喻,  也。其言生因及敵證智所詮之義,各有三相。相者,向也。正取言生,正能立故。此  貫花縷,貫二門故。由此開因,不開宗、喻。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又此相者,面也、邊也,三面、三邊。若爾,既一因,如何說多言名為能立?其  示因相中有五:一、標舉;二、徵數;三、列名;四、別釋;五、示法。此即初  答:別名宗、喻,通即稱因,遍是宗、喻二之法故。又因必寬,宗、喻性狹,如  五問:何故因中,獨開三相,宗、喻不開?  答:順果義別,分成六因。立者義、言,望果二用。除此無體,故唯有四。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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