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65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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俱不成,無常之上本無生故。由此故知,因但是宗有法之法,非法法也。 既因生,明有果滅。若因所作,不遍聲宗,豈得遍在無常上有?一切正因中應皆有兩 ,所作性故 所依,但以其法而為所依,法非共許,縱唯立許,豈定無此過?又如立宗,聲是無常 彼中,何所成立? 在宗中有法之上,成不共許宗中之法,如是資益有法義成。可得因在不共許中?許在 ,如是成立於有法。」謂有法、因法,二俱極成,宗中之法,敵先不許,但得共許因 ,彼決定故。《理門》頌云:「有法非成於有法,及法此非成有法,但由法故成其法 前陳名有法,後陳皆名法。非法、有法,法性決定,如勝論師,德與有德,有德謂實
問:稱為宗法,即已是因,何須言「遍」?初既云遍,因義已明,何須復云「是 又若共許之因,依不共許法,凡所立因,皆有他隨一所依不成過。不說有法而為 《理門》又云:「又於此中觀所成故,立法、有法,非德、有德,故無有過。」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① 「故」,底本作「做」,今依據卍續本改作「故」。
① 。無常滅義,所作生義。聲有滅者,以有生故,一切生者皆有滅故。聲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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