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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者立「一切聲皆是無常」宗,「勤勇無間所發性」因。立敵二宗,唯許內聲有勤勇 體。若無別體,義相關帶,必是宗法,皆得說為宗之法性。非無體是,非有體非。 多對大乘者立命根實,以有業故,如五根等。豈以命根與業別體,即非正因?故有別 宗法句。但遍有法,若有別體,若無別體,並能成宗。義相關故,必是宗法。如薩婆 於宗法,故言「法性」。 「遍」。若但言「遍」,不言「宗法」,不知此因誰家之因?為顯是宗有法之因,成 隨一不遍,或猶預不遍,或所依不遍,全分、一分等,隨應有之。為簡此失,是故言 ,名曰相違。若唯言「法性」,不言「遍」者,因於宗過即是不成,或兩俱不遍,或 遍」。若但言「遍」,不言「宗法」,即不能顯因是有法宗之法性,能成於法。 宗法性」?
初有宗法而非遍者,四不成中皆一分攝。初兩俱一分兩俱不成者,如勝論師對聲 由此應為諸句分別:有宗法而非遍,有是遍亦宗法,有非遍非宗法,必無是遍非 又因於宗過,名為不成。於二喻中,俱有俱無,名為不定。於二喻中,有無相違 答:若因不遍宗有法上,此所不遍,便非因成。有所不立,顯皆因立,是故稱「
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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