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6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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汝既不然,故有前過。  所作。既為宗正同法,無常隨之亦決定轉。舉瓶喻依以顯其事,便無一切皆相類失。  瓶即為喻體,瓶即四塵,可燒可見,聲亦應爾。若我如說所作者皆是無常,譬如瓶等  類聲同無常,不說能立諸所作者,及與所立皆是無常,故無功能,非能立義。又若以  者皆是無常,舉瓶證聲無有功能,其喻便非能立之義。由彼舉因,但說所作法,舉瓶  異喻如空,不極成義。  說不極成義有過失故。謂諸古師同外道說「聲無常」宗,「所作性」因,同喻如瓶,  同法,不說能立所成立義。此中難意,我亦不說同於外道說極成義名之為失,由同彼  非為失故。  便助成因義。此喻方便既與因別,則與因義都不相應。

              陳那又難:又因、喻別,此有所立同法、異法,終不能顯因與所立不相離性,是  陳那難云,若說瓶體、空體為喻,但應以瓶類於所立無常之義。既喻不言諸所作  陳那難云:此說但應類所立義,無有功能,非能立義。由彼但說所作性故,所類  古師復云:若爾,何失?縱同外道,亦何過耶?如外道說有五根識,佛法亦有,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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