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98 - 唯識藏_3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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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且說為因。此中「故定」、「唯為」之聲,彰因三相顯了於宗,二喻即因。雖俱是  無,是正因故。  空等」,便有不定。若別簡別,喻即是因,便無彼失。簡彼兩三,非正因故。要異遍  不定。以汝同喻如瓶,異喻如空,喻非因故,不別簡言「謂若是常,見非所作,如虛  ,若同取有義,異取無義,同喻亦具所立、能立及異法喻。然由異品一分有故,因成  有;後三最後喻者,謂九句中,後三第三句,同品有非有,異品亦有非有。此二喻中  若非因,有  量時,所立異品亦有非有,非一種類。汝既但指瓶為同品,空為異喻,雖具二喻,喻  同品瓶上,具有所立無常、能立所作及異品法,此二喻中有不定失?  法,無後二相故。  是其因性,同有異無但喻非因,是故瓶、空喻非因者,即不定因應亦成因。但有遍宗

                 彼復結云:故定三相唯為顯因。由是道理,雖一切分皆能為因顯了所立,然唯一  陳那難云:若於爾時所立異品非一種類,便有此失,如初、後三各最後喻。謂立  古返難言:云何具有所立、能立及異品法,二種譬喻而有此失?彼意難言,云何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因明入正理論疏卷中

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① 此不定。如初三最後喻者,謂九句中,初三第三句,同品有,異品有非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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