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58 - 唯識藏_附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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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顯揚》先談建立,後說體業,讀者心朗;今雖不能詳談,亦必略表其目。其顯近易 唯識論》: 依據,不同憑空來去,此蓋大乘法相宗立義最精之處也。 猶如熟睡時五識不起,非其功能斷滅,特睡眠種子現行,前五識種隱而不現耳)皆有 更有受持之第八識在。立第八識而後一切染淨起滅(此但功用隱顯,非是法體有無。 為根。蓋一心法而有二義也。但此第七識性有轉易,染淨功能仍不能依彼恒存,知必 強盛而後可。依上三義,應知別有第七識。 多隨見分種而生,不復能引於見分,故第六識所依根必倍有勢力助第六之能緣,使其 識緣現境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,相分自有其種,即有能引見分之力;六識緣境,相分 屬於淨色;第六識多內緣獨影相分,待分別而後起,故所依根必非無知色法。又前五 相
「 法相宗之立第八識也,所依至教凡有五類,所依證成道理復有十種或八種。勘《 自此識常與我執相應分別力強而言,得名為識;又自此識能發生第六而言,得名
㈠ 唯識藏附錄
五教十理及於八證而立此識(第八識)。此義在八段十義後,姑不必談。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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