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ge 365 - 唯識藏_附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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寧即說佛教使人現觀之為究竟。 顯體,由能帶所,現前現成,無用安排,此唯現觀能親得之。若談唯識猶不免執,毋 於此不可不特舉現觀一義以補救之。現觀之義,同於證量。諸法相用歷然差別,由用 。乃今人之聞唯識教者,每視為實有建立,有識可唯,是則仍成法執,同於所破也。 又蹈於惡取空,以是攝法歸識,顯二無我,示其中道。假使諸執盡除,唯識自亦不立 執,不得不爾。 、境等用,即用顯體,應有諸識俱轉,即不妨立第八識。 外猶有總依,此即第八也。) 是,故諸識可以俱起,即不妨立第八識恒與他識俱也。(又五、六俱起,則應於別依 明了」 而現前,不應隨有一識最初生起,故立第八恒時現行與他識俱無妨也。 即
「第二、並不初起」
凡夫外道計執實我,說是五蘊假名,小乘又計實法,更說法無自性,不了義大乘 法性法住,如是如是,本不待於安立,然而有五教十理證成唯識者,此乃方便破
唯識抉擇談 ,眼等識緣境,意識分別,如不同時並起,則意識憶念過去必不明了,實不如
,如有一俱時欲見乃至欲知者,爾時作意、根、境三種無差別
「第五、業用差別」
,識法起時,隨有了別器、依、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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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 「第三、並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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